关于《宁江区202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
2020-12-11 09:32
来源:
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松原市宁江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省政策解读发布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秋秸秆打捆离田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的必要性、背景和依据
2020年国家给予我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315万元,按照《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要求,在总结我区前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落实工作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本着与往年政策相衔接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计划实施玉米秸秆翻压还田3.9万亩。
三、主要内容
(一)计划实施内容
计划实施玉米秸秆翻压还田3.9万亩,其中:大洼镇2万亩、善友镇0.6万亩、伯都乡0.7万亩、新城乡0.6万亩。
(二)补助标准及资金分配
项目总资金共315万元。玉米秸秆翻压还田作业补助标准80元/亩,实施面积3.9万亩,补助资金为312万元;用于牌匾制作及印发宣传资料等3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或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并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四)补助对象
重点支持承担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利用的个人、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项目实施主体,以及科研教学推广等单位对实施主体开展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等。
(五)补助方式、实施要求等
详见项目实施方案。
三、注意事项
(一)补助内容
一是玉米秸秆翻压还田补助。主要对各核心技术的全程实施进行补助,由农民合作组织集中连片落实,直接按标准给予各项目任务承担主体资金补助。二是宣传、培训费。主要用于牌匾制作、资料印发等费用。
(二)补助范围
补贴范围附合《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和《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要求的农作物种植土地,属林地、草地、国堤外行洪区内非在册耕地不列入补贴范围。
(三)水稻秸秆翻压还田不在补贴范围
四、惠民利民举措
玉米秸秆翻压还田作业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80元。
五、意见采纳情况
补助标准、补助范围等征求并采纳了乡镇、村、合作
社的意见。